互联网机动车预约号牌号码须知

  [2009年04月03日]  作者:不详  文章来源:  编辑:单宝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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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一、互联网机动车预约号牌号码是指机动车所有人通过互联网采取自编自选方式,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前预先确定机动车号牌号码。

    二、互联网机动车预约号牌号码范围:尚未办理注册登记的小型汽车可以采用互联网预约号牌号码方式。出租汽车、工程救险车辆、救护车辆、消防车辆、海关监管车辆、不符合国标《道路车辆  车辆识别代号(VIN)》(GB16735)编码规则的车辆、临时入境车辆、使(领)馆车辆不采用互联网预约号牌号码的方式,须到车管所确定号牌号码。

    三、互联网机动车预约号牌号码流程:

   (一)阅读本《须知》,了解相关规定和具体要求。

   (二)录入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信息,进行登陆校验。

   (三)录入机动车信息并进行校验。

   (四)按照机动车号牌编码规则编排号牌号码。

   (五)确认录入信息及机动车号牌号码。

   (六)打印《互联网机动车预约号牌号码确认单》。

   (七)持《互联网机动车预约号牌号码确认单》到辖区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并最终确认机动车号牌号码。

    四、互联网机动车预约号牌号码编排规则:

    规则一:发牌机关代号为“津J”,后五位序号中前两位必须为英文字母(O和I不能使用),后三位必须为数字(不能全为0),例如“津J•AA999”。

    规则二:发牌机关代号为“津J”,后五位序号全为数字(不能全为0),例如:“津J•12345”。

    五、互联网机动车预约号牌号码时限:

    (一)自登陆后开始,须在20分钟内完成预约机动车号牌号码工作,如超时未完成预约,系统将自动退出,须重新登陆后再次预约。

    (二)确认预约机动车号牌号码后,此号码自第二日起保留三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顺延),机动车所有人须在此期间内到车管所办理查验车辆、业务受理并确认号牌号码。如逾期未办理注册登记并确认号牌号码,预约的号牌号码将无效。

在此期间,已在网上成功预约号牌号码的,不允许进行第二次预约选号或修改有关信息。

    (三)互联网机动车预约号牌号码系统开放时间为每日8302400,零时至830为数据维护时间。

    六、信息录入要求:

    (一)机动车所有人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明名称及号码、车辆识别代号等信息须录入准确,录入后请认真核对,保证录入信息的真实、准确、有效。录入的信息与相关证明、凭证不符的,预约的号牌号码无效。

    (二)预约申请人对录入的信息真实有效性负责。

    七、申请人在互联网上预约机动车号牌号码后,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车管所提交合法有效的资料和车辆,或提交的资料和车辆不符合法律规定,预约选取的号牌号码无效。

    八、申请人应使用分辨率不低于600dpi的激光打印机打印《互联网机动车预约号牌号码确认单》,打印效果须清晰完整并不得污损。申请人在办理注册登记时须在《确认单》上签名。

    九、如遇计算机网络、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预约的号牌号码错误等情况,以在车管所公安网系统记录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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