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告信息>>号牌、行驶证灭失注销公告

    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以下机动车已经申请注销登记,因损毁、灭失无法交回号牌,现依法公告其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具体车辆号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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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牌种类 号牌号码 机动车号牌作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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